一年前的帳目 可能他很不濟
曾經我應該有嘗試談論過這位據稱港大畢業的中學同學,沒想到他又給我新靈感,老實說我真的沒有興趣也沒有任何想跟他做朋友或者扯上半點關係的想法,然而我真的覺得很無奈;因為一年前我們有一段時間在打羽毛球,我雖然忘記了自己有沒有給他羽毛球錢,但是當日我沒有支付,那算了,可能大家都剛好在忙碌,那麼一星期內你也應該找我吧?又或者一個月內?甚至是一個季度之內? 不管是什麼原因,你被人欠錢,都不應該等候到一年之後才突然想起來吧?然而還用一些如此下三濫的手段,找另外一個朋友約我出來打羽毛球,之後再談論要還錢?我不知道到底你是一個如此記恨的人還是一個有財務障礙的人?怎麼聽起來都可以覺得他真的很不濟了吧,不管是財困,還是做人,只能說一句--再見,不要再聯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