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一事無成的精采
2014年的總結,似乎想不到任何一件事值得說嘴的。或許是因為開年沒有訂什麼了不起的目標,也或許就真的過了一個非常平淡無奇,一事無成的一年。
不如往年,我沒有繼續朝著我,要去過跟自己歲數一樣多個國家,的目標邁進。目前仍處於落後兩到三個國家的狀態。倒是美國境內的旅行有點差強人意地超乎意料之外地多。要比2013年看更多書的目標,也在2014後半年後繼無力,最後比去年少兩本,以十五本慘澹坐收。
一月的時候,粉紅佳人原訂十一月在Minneapolis的演唱會因為她巡迴演出身體微恙,喉嚨出了狀況,因而被延期至一月初。原訂演唱會門票開賣的當天,我人在紐約,所以沒能當個好粉絲的透早排隊搶購。原本已經做足了就此向隅的心理準備,結果演唱會不但延期,而且還讓我因緣際會的,在演唱會當天被朋友提醒,在網路上搶到了廉價票!雖然座位在舞台側邊,觀賞角度多少受限,但是好在粉紅佳人的演唱會走的是一個搖滾音樂外加太陽馬戲團的調調,她吊著鋼絲又是翻筋斗又是滿場飛的精彩演出,也算是無死角。
二月的時候,朋友大力推薦,說要去體驗White Castle連鎖速食餐廳的情人節大餐,直呼訂位還得請早,否則只有吃閉門羹的份。White Castle是以賣迷你小漢堡(sliders)著稱的連鎖速食餐廳,2004年靠著一個叫作Kumar and Herald的胡搞系列電影打出名號。電影敘述著兩個哈草常常哈到精神錯亂的大學生,嗨到最高點時看到White Castle的電視廣告,而展開徹夜尋找White Castle解饞,卻到處闖禍的愚蠢故事。憑心而論,White Castle的等級,要比眾所皆知的麥當勞和肯德基都要再低個好幾階。每間店面裝潢成城堡的樣子只能用俗氣來形容,外加內裝從地板鋪到天花板油膩膩的白瓷磚,搭上瓦數薄弱的日光燈,用餐品質差,餐點也是讓人難以下嚥的劣質油炸垃圾食物。但是提早兩周訂位的朋友,最後竟然只訂得到情人節當天八點半的位置!或許對很多人來說,這真的是物超所值浪漫燭光晚餐的最佳選擇吧。
我們準時抵達餐廳之後,發現店內像是停電似的,捨棄了瓦數本來就低得不值得依靠的日光燈,為了用塑膠餐桌上擺設的廉價小蠟燭營造浪漫氣氛。貼滿天花板和窗戶上的,是一顆一顆用紅色海報紙剪出來的愛心。店家用心良苦的,將速食餐廳特有的方型垃圾桶,反轉過來充當成帶位人員替客人檢查訂位、幫忙劃位的接待櫃台。在一個這麼俗氣的速食店跟著一對夫婦一塊過情人節,唯一的好處就是大幅削弱了我做為電燈泡的罪惡感。
店內生意好到不行,除了我們之外,竟然還有五六個人等著入座!都預先訂位了,餐廳還有規定用餐時間限制,最後我們竟然還是硬生生地,在這個俗到不行的連鎖速食餐廳等了足足四十分鐘才入座!點餐和等待上餐點的時間,又至少有十五分鐘(不是速食嗎速食嗎?)。等到終於上菜了,已經餓到快要暈厥的我們,大概只花了五分鐘的時間,就像吸塵器一樣,把面前的垃圾食物瞬間一掃而空。
朋友說,他們今年情人節還是打算去White Castle過。這次我可就不奉陪啦。
三月的時候出差去加州,第一次開了家庭號的休旅車。因為車身過長,好幾次轉彎都轉上人行道上。車上載滿了一車子的同事,每一個年紀都比我大,也真不知道是為什麼竟然輪得到我當司機。那次出差,也是我第一次把公司的信用卡刷到爆,要不是因為有同事搭救,幫忙付清商展尾款,不然我大概只有留在會場幫忙洗碗還債的份了。
趁著多年來最冷的一年冬天,朋友吆喝著要一起去觀賞蘇必略湖難得一見的冰洞山穴奇景。但不知是誰出的餿主意,偏偏挑中了加上風寒效應氣溫是華氏零下二十多度的好日子,一行人單趟開了四個多小時的車,就這麼殺去了毫無屏障物可以擋風的蘇必略凍湖。最鮮明的記憶,不是包著像粽子的自己,是如何透著圍巾和毛帽的隙縫,還有被自己哈出的熱氣染的霧濛濛啥都看不清的太陽眼鏡,欣賞到了什麼美景;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群人如何在回程的路上,逆著風,臉都凍僵了,拖著笨重的雪靴,也不管方向,只顧埋頭向前衝!
六月的時候,臨時起意殺去Norfolk, VA,只是為了衝一場Ingrid Michaelson的演唱會。全因為我四月底從台北回來之後的隔天,路過First Avenue的時候才發現當天竟然就是Ingrid的演唱會。萬嘆自己這個歌迷未免也太不盡責了,當天馬上回家查她剩下的巡演行程,隔幾周就訂了機票,殺去Norfolk跟Rachel一起去看演唱會。然後順便就穿了耳骨。
這似乎成了我和Rachel兩的例行慣例,久久不見,難得見上一面了,似乎就得留下一些永遠的記憶,上次穿耳洞,這次穿耳骨。在Richmond的大街上瞎逛到太陽都要下山了,互相慫恿,說就是進刺青店問問行情,也不需要真的怎樣。一來一往的,好啊,沒在怕的,下一個路口還有一間刺青店哪,妳進去問啊,就連先去冰淇淋店吃冰壯膽的戲碼都搞定了,最後總算挑中了一間刺青店,就這樣一起從容就義了。
刺青店的師傅工夫到家,過程一進一出,不到五分鐘,完全沒有感覺。她拆開消毒包裝裡的一根針,解釋說一般去百貨公司那種銀飾店用正常耳洞槍穿耳骨的人都傻了,其實耳洞槍是用耳環很鈍的耳針穿洞,對耳朵的傷害很大,所以容易感染細菌。可是刺青店的穿法不同,等於是用一根針「戳」掉你耳蝸上的一塊肉,才能「騰出」耳環的空間。
新穿的耳洞,搭配四月在台北剪的俐落短髮,真的很有型,超級有大明星的樣子,也算是符合了我莫名給人的叛逆印像。只不過啤酒黠聽我說去穿了耳骨之後,一臉不置可否,就一句,是喔,那是我大學的時候做的事情。只不過我的大明星look好景不常,維持了大概快半年。某個禮拜五上班的時候,才剛掛上一通電話,忽然發現左耳出血,一度以為是耳骨上的耳洞作祟,可是出血源似乎是耳背靠近耳洞的位置。為了害怕感染,所以只好先把耳環取下。誰知道一拿下來,就不知道怎麼穿回去了!過了一個週末,耳骨上的耳洞,相當然而,就合起來了。
看來2015年的第一個目標,應該是重穿耳骨。
六月的時候,再一次衝動性消費,去了新好男孩的演唱會。我小學三年級移民加拿大買的第一張英文唱片,就是新好男孩的第二張專輯,Backstreet’s Back。六年級一個製作MV的作業,挑得也是Backstreet Boy’s的經典情歌 “As Long As You Love Me”我跟同行的朋友開玩笑地說,演唱會現場的男女比例,應該是一比九。那一成的男性同胞,應該都是百般不情願被拖來坐陪的男友或老公,在全場嗨翻天大合唱的時候,默默窩在座位裡滑手機的那些可憐蟲。
七月的時候,難得有機會和高中同學開個小型同學會,所以再次臨時起意,殺去紐約。不過另外一部分的目的,其實是要去看Sleep No More和一嚐Cronut到底有什麼了不起。Cronut沒吃到,倒是有了跟高中好友在中央公園野餐吃麻辣燙的奇怪體驗,也算是不枉此行。
八月的時候,開始養成有什麼邀約基本上都是來者不拒的我,一口答應了跟著朋友露營騎腳踏車的夏日青春行程。自從國中童軍營之後,就再也沒有住過帳篷的我,對一切都覺得新鮮無比。跟著朋友一塊騎車戲水,風雨無阻的在明尼蘇達州的北湖岸到處趴趴走。在巨石聳立的小溪流間蹦蹦跳跳,最後一個意外,就這麼摔碎了我新買不到三個月的HTC One 螢幕,算是這次冒險行程中唯一的傷亡。
再一次去亞特蘭大出差,一出手又是暴發戶似地替小牌子入手十個民俗藝術作品。但為了替困窘的品牌節省行政預算,是以旋風式的兩天一夜行程速戰速決。可是最值得開心的是,在藝術展上和一年前相識的藝術家再次見面,就好像老友久別重逢,有種開同樂會的歡樂。等到我離職之後,我想這會是我最想念的片段。
九月的時候,用里程數換到了一張去LA的機票,參加高中好朋友惟真的婚禮。三月出差的時候,第一次見到了她的老公。過去一兩年,錯過了好多好朋友的婚禮,真的很開心這一次總算沒有缺席。
十一月的時候,出差去Nashville參加磨坊最經典的Pillsbury Bake-Off,一個很多資深員工在磨坊做一輩子都不見得有機會親身經歷的百萬烘焙大賽。在Nashville期間,簡直是土財主上身,信用卡刷不停,添購了新皮靴,還扛了一把烏克麗麗和一把吉他麗麗回家。
十二月的時候,有的第一次砍聖誕樹的經驗,然後知道自己保住了飯碗,出發去紐奧良度聖誕。臨時起意在傾盆大雨的夜晚,排隊四十分鐘,買到了門票,在紐奧良最富歷史的爵士樂聖地Preservation Hall,看了一場讓人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就怕錯過什麼的live Jazz精湛演出。表演結束之後,膽顫驚心地在深夜中獨自競走十二個街口殺回旅館,途中眼睛睜得老大,隨時保持警戒,就怕遇上什麼紐澳良盛產的徒匪強盜。另外還在紐奧良的Jackson Square目睹了一場毒品交易。打扮像街友的金髮女士,牽著一條狗,跟著一對年輕貌似觀光客的男女,交頭接耳一陣之後,從對方的手中摸走了幾張鈔票,然後消失在人群中。沒隔幾秒鐘,金髮女郎牽著大狗再次現身,跟女觀光客握了握手之後,道了一句,be careful,就分道揚鑣。兩人兩手緊握的那幾秒鐘,卻還是讓我瞄到了從指縫中透出的透明塑膠袋。
應該是,大麻吧。
然後從紐奧良回到Minneapolis的隔天,就發現自己停在車庫的車拋錨。電池耗盡。原來是出發旅行前一天晚上,開了車內的燈,找雨傘,忘了關。這麼一開就是五天,完全耗盡了車子的電池。只得打電話找人求救,第一次體驗了如何jumpstart the car。
這一年繳出了以上的成績單。總結一個合起來的耳洞,四場舞台劇(Macbeth, Magic Flute, Sleep No More, A Christmas Carol),六場演唱會 (P!nk, Ingrid Michaelson, Hillsong, Glen Hensard, BSB, Eric Hutchinson),八趟涵蓋短程長途出差度假的旅行 (Anaheim, Taipei, Norfolk, New York, Atlanta, Los Angeles, Nashville, New Orleans,竟然超過半數是在美國南方廝混!) ,十五本書。好像沒有什麼高潮起伏,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豐功偉業(沒有被炒魷魚不算),但至少有一些值得記憶的瑣碎點滴。至少可以說,I had fun.
2011年的時候在全然陌生的城市,開始了第一份工作;2012年的時候,決定開始跳踢踏舞;2013年的時候,被逼著開始週週烤甜點和各類麵食;2014年開始上自由搏擊課,不過到最後也是一個半途而廢的局面。
每一年都立訂了一個展新目標,2015年的會是甚麼呢?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是在新的城市,jumpstart一個新的啟程。
















